来源:PR人
(一)这几天,董明珠谈之前高调招聘的助理孟羽童离职真实的原因,被炒得沸沸扬扬——
网上有不少挺孟羽童的声音,代表性的,大致如下——
1、八小时以外接活兼职(也有说是旷工接活,因存在争议暂不采纳),是合理的。
2、只是在你这里工作(且工资不高),又不是完全卖给公司,当然可以兼职——
凡此种种,就不多列举了。。。
反之,有更多的人是挺董明珠的,基本意思就是没有董明珠和格力,哪有孟羽童的今天,显然是孟飘了,或忘恩负义等等
这方面观点,大家看得更多,我们也不赘述了。
我们今天想谈一个另外的角度,那就是孟羽童利用兼职网红的工作,赚了400万,却没有分给董明珠和格力,是否合理?董明珠是否吃亏了,以及后续是否有继续追溯孟羽童的权利?我们展开聊一下。
对,你没看错,这是一个严肃对市场公关的专业大号,不是法制号,因为我们接下来要聊的,就是和品牌市场相关的内容——
(二)我们在谈明星营销的时候,就谈过一个观点——
因为“明星IP”本质来说,其实是跟四个方面因素有关——
明星及作品、市场、粉丝、合作的品牌数量和档次。其中,明星及作品主要指明星的人设、颜值身材、本身的能力(属于“明星本人”的要素),行业嘉奖、影视作品、综艺作品等(属于“作品”的要素)。
迁移到孟羽童这个事件上来,我们可以近似的用上面的道理来洞悉这件事的实质。
1、“孟羽童IP”相当于一个网红IP,打造的原理近似于“明星IP”。
2、孟羽童本人≠孟羽童IP
3、孟羽童赚了400万,实质是利用“孟羽童IP”赚了400万。
4、孟羽童IP的打造,核心来自于两个因素。其一,孟羽童自身的颜值身材以及能力;其二,董明珠及格力大量品牌资产的注入,如,高调宣布孟羽童为董明珠接班人,一起出席各种活动、做直播,不断给予孟羽童大量的声量和曝光的机会等等。
并且,很明显,董明珠和格力给孟羽童IP的声量和背书的注入是这个IP能成功的决定性因素,这个逻辑也很简单——董明珠和格力注入的声量和背书不变,换一个身材颜值能力近似的女孩,也很容易成就一个数百万粉丝的网红IP,反之,则不成立。
所以,孟羽童通过孟羽童IP赚得的400万,董明珠和格力应该有较大比重的分红权。
(三)可惜,董明珠对品牌和明星营销不太专业,不太懂这个道理,也没找“PR人”这样的专业服务机构(否则,依她人称“走过的路都不长草”的性格,还不得把孟羽童告得片甲不留),再加上格力与孟羽童之间估计签的就是普通的员工用工合同,所以,即使事后得知孟羽童在外兼职赚了400万,也是无可奈何。
通常的版本应该就是如此,全剧终了。但董明珠就是董明珠,“得不到你我也可以毁掉你”,当然,这句话有些夸张,实际的表现就是“IP最怕负面缠身”,因此,最近董明珠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谈了孟羽童离职的原因,就是“违规兼职”。
这样的消息,显然对“孟羽童IP”是有很大影响的,可以预见的是,孟羽童IP的商业价值,会明显下滑。
董阿姨走过的路,是有可能真的不长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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