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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端午节将至,为严明节日纪律,坚守节点纠治“四风”,在新征程上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过节氛围,现将开封市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崔常勇违规吃喝问题。2023年5月18日晚,崔常勇在市委党校培训期间,违规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23年8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4年3月29日晚,崔常勇又在市委党校培训期间,违规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崔常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封市技师学院原党委书记张晓亮违规安排管理服务对象保障宴请费用、购买酒水用于公务接待问题。2020年至2023年,张晓亮在历任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和党委书记期间,违规多次安排艾滋病防治科科长孔某某和疫苗供应商高某某、王某某等人为其个人宴请提供保障并支付费用,违规多次安排办公室负责人李某某购买茅台酒用于公务接待等活动。张晓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张晓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魏培仕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3年,魏培仕在历任鼓楼区区长、区委书记和市文广旅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借逢年过节、母亲生日、女儿结婚之机,多次收受辖区内企业人员及下属所送烟酒、购物卡及礼金,价值共计13.7万元,并违规多次接受辖区内企业人员安排的宴请。魏培仕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3月,魏培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开封市陇海医院原党委书记马晓军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马晓军到尉氏县卫生局任职后,购买一辆轿车登记在司机曹某某名下,并将购车款20余万元以管理费名义在尉氏县人民医院报销。2019年10月,马晓军到市陇海医院任职,将该车带走继续使用。2013年至2019年,马晓军在尉氏县卫生系统任职期间,违规收受该县卫生院院长丁某某、基药供应商马某某等18人所送礼金共计19.7万元及白酒等节礼。马晓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马晓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开封市第二十五中学原后勤主任、总务处主任陶金生借培训之机绕道旅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9年4月,陶金生借因公赴杭州参加培训之机,擅自到浙江省嘉兴市某旅游景区游玩两天。2016年至2021年,陶金生多次接受与学校有业务往来的商人孔某某吃请、商人翟某某所送钱款共计2.4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从学校套取1.5万元用于个人支出。陶金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1月,陶金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降级处分,免职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风清则气正,廉俭得安康。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上,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知敬畏,在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顶风违纪、触碰底线,甚至反复逾越“四风”问题红线,一步步演变为由风及腐、风腐交织的典型,最终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开封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时常敲一敲违规吃喝的警钟、刹一刹收送节礼的歪风,通过廉政教育、约谈提醒等方式持续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深刻认识到吃喝小节事关名节、“糖衣炮弹”值得警惕,始终把廉洁自律、公私分明放在心上,把手中的权力用在让老百姓过更好的日子上。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把纠“四风”树新风作为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开展明察暗访,狠抓纠风治乱,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对风腐交织问题同查同治,推动解决系统性、行业性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深化监督治理效能。
鹤壁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持续深入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发挥以案示警的震慑效应,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基层延伸,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浚县小河镇纸坊村党支部书记孙文保、支部委员宋红霞违规发放冬春救助款问题。2022年1月,在纸坊村冬春救助款申报中,孙文保、宋红霞违规将各自亲属纳入救助对象,致使宋红霞亲属违规领取救助资金4800元,孙文保亲属违规领取救助资金4200元。两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5月,孙文保、宋红霞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淇滨区大河涧乡民政所工作人员杨建芬、财政所工作人员杨河清未及时拨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资金及护理补贴资金问题。2023年1月、3月,大河涧乡政府分两次收到区民政局转来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资金及护理补贴资金共计28749元。收到该资金后,杨建芬、杨河清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资金长时间滞留乡民政账户,直至2024年5月才拨付至乡敬老院账户。2024年5月,杨建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河清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三、淇滨区钜桥镇路屯村村委会原主任段代阳违规帮助亲属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2018年12月,钜桥镇政府在辖区村内发布停建公告。公告发布之后,段代阳默许父母在禁止范围内的土地上私自建设砖混结构房屋和彩钢简易棚。在后续征地拆迁工作中,段代阳在其父母违规新建项目附着物清单上签字、盖章,致使其父母违规领取征地拆迁款60095.82元。2024年5月,段代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山城区石林镇东石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常保套取粮食补贴问题。2012年至2018年,经朱常保安排,东石林村村委会采取虚报种粮土地面积的方式套取粮食补贴款,用于村务支出。2024年5月,朱常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通报指出,上述4起典型案例,涉及农村集体“三资”、养老社保、征地拆迁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危害党的执政根基。鹤壁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揽镜自照、反思自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做到克己奉公、为民奉献。
通报强调,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鹤壁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充分认清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扛稳扛牢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实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负起行业主管、监管责任,全面整治本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合力打好集中整治攻坚战。鹤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集中整治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抓好线索处置、监督办案、整改整治,坚决惩治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商丘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过节氛围,现将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永城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建军,永城市新桥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陈艳丽违规使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等问题。2016年至2017年,时任永城市新桥镇党委书记苏建军,与时任新桥镇镇长陈艳丽违规使用公款向他人赠送礼品礼金。2014年至2015年,陈艳丽违规为该镇干部职工发放福利补贴。2024年2月,苏建军、陈艳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夏邑县住建局建设股股长贾献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及宴请问题。2020年8月至2021年5月,贾献伟带领专家评审组对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资料审核验收过程中多次接受企业宴请,收受企业礼金。2024年1月,贾献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商丘市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张新善、设备科科长刘维曼、宫颈治疗中心副主任董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10月,时任商丘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张新善、设备科科长刘维曼、时任宫颈治疗中心负责人董莉违规接受医疗器械供应商的宴请,且刘维曼在商丘市妇幼保健院招标前期向供应商提供信息。2024年5月,刘维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新善、董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商丘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深刻吸取教训、以案为鉴,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反“四风”、拒腐蚀、防“围猎”。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力抓手,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严的意识、严的态度、严的要求、严的标准贯穿党风廉政建设各方面,抓紧抓实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节点、寸步不让,打好教育提醒、明察暗访、严查快处、通报曝光“组合拳”,紧盯节日期间“四风”新情况新动向和隐形变异等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反复敲打,严防歪风邪气潜滋暗长,推动“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深挖彻查不正之风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选取典型案例强化通报曝光,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以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周口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以来,周口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反腐惩恶为民,严肃查处了一批“蝇贪蚁腐”,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郸城县汲水乡左桥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学东侵占土地补偿款问题。2009年1月至2021年3月,王学东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政府测量S207省道占用左桥行政村群众土地亩数并统计、上报过程中,虚列本人及妻子和另外3名村民为被占地农户,骗领土地补偿款共计7.01万余元,用于家庭开支。2024年5月,王学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沈丘县人社局工作人员李光明利用职务便利向群众索要钱财问题。2014年3月,沈丘县人社局工作人员李光明以帮助反映人贾某某妻子办理“自由职业者参保”转“企业参保”为由,向贾某某索要现金0.5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5月,李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项城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原主任张士仰违规办理养老人员参保手续问题。2018年5月至11月,张士仰利用职务便利,为未在项城市实际就业的赵某某等70余人违规办理企业养老保险补缴参保手续,收受好处费64.6万元。2024年3月,张士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淮阳区针纺织品公司原经理管兴山贪污侵占养老社保基金问题。2022年11月,时任淮阳区针纺织品公司经理管兴山在为该公司职工姜某某补缴个人部分养老保险时,将多收取的0.43万元占为己有。管兴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3月,管兴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4起案件表明,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知收敛、顶风违纪,有的骗领土地补偿款,有的利用职务之便向群众索要钱财,有的贪污侵占养老社保基金。周口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严守纪律规矩,加强党纪学习教育,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动,做到许党报国、为民奉献。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真正扛起集中整治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合力打好集中整治攻坚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查办案件带动全局,采取超常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狠抓不放,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推动基层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以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风清气正过节,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河南省工人温泉疗养院原院长马卿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1年12月,马卿贺担任河南省工人温泉疗养院院长期间,先后两次违规组织公款宴请活动。2024年4月,马卿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汝州市鑫瑞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经理孙亚涛等人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至2021年期间,孙亚涛、会计陈红欣先后多次以支付加班补助等名义给员工发放现金或粮油等福利。孙亚涛、陈红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孙亚涛受到留党察看和政务撤职处分,陈红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鲁山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梁岩超违规操办丧事问题。2024年3月11日,梁岩超在老家为其父亲操办丧事,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梁岩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5月,梁岩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卫东区申楼街道焦庄村党总支原书记陶金增、原副书记张新昌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陶金增以办理村级事务为由多次违规公款吃喝;2020年12月初,张新昌等7名焦庄村党员干部用村集体资金到海南三亚旅游。陶金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陶金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张新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4起案例中,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有的违规发放福利,有的违规操办丧事,有的违规公款旅游,这充分暴露出在当前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漠视法纪,最终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平顶山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紧绷纪律规律之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各种歪风邪气面前,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气节。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结合当前全党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党员干部认真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到知边界、明红线、守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针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选取小切口靶向监督,持续开展“三公经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严查”和“施治”两手抓,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加强警示教育,健全制度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弘扬新风正气。
南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坚守节点,严防违规吃喝问题反弹,南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西峡县原人民防空服务中心三级调研员杨付典变通报销接待费用等问题。2019年至2020年,杨付典负责西峡县人民防空服务中心工作期间,安排下属变通报销招待费2.28万元,虚列开支公款购买烟酒2.6万元。2024年5月,杨付典(已退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野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相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23年1月31日,张相新乘坐公车到某饭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2024年5月,张相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宛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凯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4年3月26日,赵凯带领4名下属工作人员到瓦店镇检查工作,中午接受该镇粮管所所长丁东旭等人组织的宴请,席间,丁东旭等人饮用白酒。2024年3月,赵凯、丁东旭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月,赵凯被免去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其他相关违纪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淅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原工会主席兼县文物办副主任刘国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22年5月,刘国强负责淅川县楚都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工作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收受礼品。刘国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4年2月,刘国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吃喝非小事,作风在其中。近年来,违规大吃大喝之风得到有力遏制,但顶风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专项整治违规吃喝作出部署,要求重拳出击、靶向纠治,以重点问题的突破带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上述4起案件教训,躬身自省,增强敬畏之心,在学纪、知纪、守纪上下真功夫,自觉用党规党纪作为标尺,时时校正思想和行动,坚守纪律红线,坚决抵制违规吃喝歪风。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持续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结合各级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违规吃喝典型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清醒认识“一顿饭”“一杯酒”背后的廉洁风险,自觉纠正“小节论”“影响发展论”等错误思想,真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把严的要求落下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全市即将开展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监督,靶向纠治违规吃喝、无公函接待、“三公经费”超支背后的腐败、吃喝费用摊派下级、酒驾醉驾背后的风腐、招商引资领域接待不规范、国有企业接待“特殊化”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通报曝光一批顶风违纪典型问题,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严查”和“施治”两手硬,推动强化监管、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下大气力铲除违规吃喝问题产生的土壤。
濮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五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扎实推进全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示警的震慑作用,推动集中整治向纵深推进,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濮阳县五星乡东八里村村医赵学增违规套取医保资金问题。2022至2023年,赵学增利用开办村卫生室和保管亲戚、朋友、同村村民等30人医保卡的便利条件,通过在医保系统虚录就诊拿药记录、多录药品、将不属于医保报销的药品改为可报销药品等方式,套取医保资金共计12530.28元。2023年,赵学增将不应加价出售的基础药品加价出售,违规获利5328.79元。2024年5月,赵学增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清丰县马村乡大吕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学敏违规收取低保户费用等问题。2024年1月,在对本村低保户重新评定过程中,李学敏违规收取多户低保户材料费共计2800元。李学敏多次在开展群众工作时,工作态度恶劣,作风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5月,李学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资金2800元已分别退还。
三、南乐县西邵乡寨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姜建军等人违规扣留群众耕地地力补贴款问题。2021年7月,姜建军组织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违规决定扣留村民耕地地力补贴款共计2800元,用于村集体支出。2024年5月,姜建军和村党支部委员、会计周延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股原股长刘凯挪用养老社保资金问题。2020年9月至2022年8月,刘凯挪用其代收的本单位财政预算外人员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共计81.86万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超过3个月未还。2024年3月,刘凯主动到台前县纪委监委投案,且在投案前将挪用的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全部补缴到位。2024年4月,刘凯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五、华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孙建法服务群众不作为态度生硬问题。2024年3月,某群众多次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孙建法以姓名不符等原因均未予办理。2024年4月19日,该群众再次申请注册,孙建法又以填写时间与当天日期不一致为由,要求重新填写申请表,且态度生硬,与群众发生争执,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5月,孙建法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长期执政的基础。以上五起案例,涉及乡村振兴、养老社保、医疗保险、政务服务等领域,都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啃食群众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危害党的执政根基。
濮阳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集中整治工作主体责任,聚焦贴近群众生活、事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小微权力运行,持续加强教育管理、排查突出问题、靶向整改整治、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自觉践行为民宗旨、涵养为民情怀,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以履职尽责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以问题线索处置、查办案件引领推动集中整治,全面排查问题线索,积极拓展信访举报渠道,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严肃查处一批“蝇贪蚁腐”,重点解决一批顽瘴痼疾,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让百姓切实看到真变化、感到真成效、获得真实惠。
信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释放从严信号,促进党员干部醒悟知止,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固始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良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春节至2023年中秋节,张良俊任固始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和固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财物折合共计123.26万元。张良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浉河区政协原四级调研员周培显、原一级科员冯世虎虚列项目套取资金用于违规吃喝、送礼等问题。2021年至2022年,周培显、冯世虎兼任浉河区柳林乡讲约台村驻村干部期间,虚列工程项目套取财政资金22万元,其中,用于支付违规接待费用4.9万元、违规购买赠送节礼等礼品费用6.1万元。周培显、冯世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周培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主任科员;冯世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商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袁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至2022年,袁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次并收受香烟4条,后在他人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提供了帮助。袁杰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由借逢年过节之机收礼敛财演变为权钱交易,有的费尽心机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有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以致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这暴露出高压之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明知故犯,顶风违纪;同时也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积习难改,甚至成为腐败滋长的温床,必须露头就打、反复敲打、穷追猛打。信阳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反躬自省,把严守纪律规矩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日用而不觉。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规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厉行节约、讲究实效;要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纪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守节点、寸步不让。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突出问题,加强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着力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顽固反复问题,时刻防范快递送礼、在隐蔽场所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风腐一体问题,从严从重查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狠刹违规吃喝等歪风邪气;要把纠治“四风”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统筹起来,深挖问题线索,突出案件查办,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推动解决一批作风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得到实惠,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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