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明显的恶性肿瘤组织学证据下,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对一名77岁女性患者实施了“全胰切除术”,术后两月余,患者离世。2019年8月,患者女儿郇杰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诉讼。2023年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患者家属62万余元。
原文链接:http://www.wanshiruyi.cc/game/614.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未发现肿瘤仍切除器官医院担全责,被判赔偿62万余元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未发现肿瘤仍切除器官医院担全责,被判赔偿62万余元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用户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