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聚碳酸酯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今日(4月19日)发布公告,调查机关最终认定,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聚碳酸酯存在倾销,大陆聚碳酸酯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4年4月2


AI配图

商务部今日(4月19日)发布公告,调查机关最终认定,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聚碳酸酯存在倾销,大陆聚碳酸酯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4年4月20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聚碳酸酯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13号 关于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聚碳酸酯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2年11月30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2年第3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聚碳酸酯(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大陆聚碳酸酯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23年8月14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大陆聚碳酸酯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初步裁定后,调查机关对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继续调查。现本案调查结束,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作出最终裁定(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终裁定

调查机关最终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大陆聚碳酸酯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4年4月20日起,对被调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

调查范围: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聚碳酸酯。

被调查产品名称:聚碳酸酯。

英文名称:Polycarbonate,简称PC。

原文链接:http://www.wanshiruyi.cc/game/4734.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商务部: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聚碳酸酯征收反倾销税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用户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上一篇:户外活动小心蛇虫,大姐先被五步蛇咬后被蜱虫叮差点丧命

下一篇:党纪学习教育丨共同违纪、集体违纪应该如何认定处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