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男子为“挣快钱”被策反拍摄军事基地机密,被判无期徒刑

为挣快钱,四川眉山一男子被境外情报人员策反,为对方拍摄我国某港军事基地及军舰视频、照片。4月14日,在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四川公安公布了6起国家安全典型案例,其中一起间谍案的侦破过程引人

为挣快钱,四川眉山一男子被境外情报人员策反,为对方拍摄我国某港军事基地及军舰视频、照片。4月14日,在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四川公安公布了6起国家安全典型案例,其中一起间谍案的侦破过程引人关注。

涉案人员被抓获现场

据查明,2021年10月以来,眉山籍人员李某通过QQ寻找“捞偏门”挣快钱的方法,被境外情报人员策反,为对方拍摄我国某港军事基地及军舰视频、照片(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为6件机密级、3件秘密级),前后获取非法收入20余万元。2022年2月,眉山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该案。2024年1月8日,李某因犯间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间谍行为是指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公布的案例中,还有周某某等人违法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资助非法活动案。2023年,成都市公安机关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部门通过日常排查发现,周某某和丁某某违法接受未在境内登记备案的境外非政府组织资金,非法开办“某某之家”寄养各地儿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周某某和丁某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没收非法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中国境内单位和个人明知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登记代表机构、临时活动未备案,与其合作的,或者接受其委托、资助,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其开展活动、进行项目活动资金收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还有一起假冒僧人流窜诈骗案。2023年11月,南充市公安机关工作发现:有“僧人”在南充南部县以当地“药王寺扩建”为由收取信众财物。经查,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6人组成团伙,自2020年先后在重庆、安徽、陕西、四川、贵州5省假借修扩建寺庙、寺庙开光大典、赠送护身符、看相消灾等手段实施诈骗,共作案100余起,涉案金额153.73万元,受害群众1万余人。11月8日,南充市公安机关将该团伙6人抓获,收缴涉案物品3000余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罪”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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