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4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11日
相关链接:事关清明节,国家重要通知
民政部、国家林草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扎实做好各项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筑牢人民防线,确保清明节祭扫安全、文明、有序。
《通知》要求,各地要督促指导殡葬服务机构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切实提升祭扫服务保障水平。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通过热线电话、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祭扫相关信息,回应群众咨询留言,方便群众及时掌握祭扫动态。要通过增设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渠道、强化人文关怀等,想方设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情况,设置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要严格落实相关管理服务标准规范,加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惠民措施公开公示。各地民政、林草主管部门要紧密协同配合,联合开展会商研判,加强祭扫活动管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采取预约、错峰、分流等方式,降低祭扫高峰期殡葬服务机构和进山入林人流密度,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发生概率,防止拥挤踩踏导致人员伤亡等次生灾害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集中祭扫的契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集体共祭、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积极推广网络祭扫、远程告别等在线服务项目。殡葬服务机构要多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光信箱”等活动,引导群众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封建迷信行为。要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内涵,弘扬厚养礼葬、慎终追远理念,将组织祭扫活动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鼓励引导群众选择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要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
各地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全力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坚持把防范工作放在首位,建立健全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制定完善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等方案,组织所属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避险、应急处置演练,落实领导带班、应急值守、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等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理能力。各地林草主管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强整改、重实效”原则,针对清明节防火工作特点,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处置预案,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确保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要进一步加大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护力度,在主要进山路口摆放防火警示标语标牌,设立防火检查站、宣传劝阻点,严控将火种带入山林。各地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扎实做好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严管严控森林草原防火区内墓地和零散坟头焚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林草系统各专业、半专业消防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依据火险趋势变化,及时在防火重点区域靠前驻防、携装巡护,一旦发现火情能够迅速出动、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各地要规范服务收费,坚决查处殡葬服务机构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趁机变相涨价等行为。要会同网信等部门加强对网络祭扫活动的监管,及时纠正网络祭扫平台违法违规行为。要持续巩固近年来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成果,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不断提升殡葬治理水平。
来源:河南省政府网站、央视新闻客户端、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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